作者: 发布于:2013-08-27
8月15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带领办公室副主任王顺贤一行到盐津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盐津县法院党组陪同检查,陈昌院长查看了该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法庭、多功能健身房、改革后的裁判文书等,并到各部门查看并与干警亲切交流会谈,查看结束后,在该院二会议室召开了工作汇报会。
会上,盐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甫春就2013年1-8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作了详细的汇报。今年以来,盐津法院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文化建设和机制建设等五个建设,加强了规范庭审和改革文书的工作,全力打造“书香法院”, 继续深化“作风改进年”活动和“司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确定了“一个前提、两条主线、四个方面”的工作思路,逐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今年1月至8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74(含旧存84件)件,审执结911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新收刑事案件60件,审结50件;新收民商事案件921件,审结639件;新收行政案件22件,审结11件;新收执行案件287件,执结211件,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进一步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检查法院内设机构建设和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汇报,陈昌院长对盐津法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盐津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上要围绕“五型”开展,即学习型、思考型、进取型、务实型、表率型法院,努力进取,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创建“三好”法院,做到业绩好、公信好、形象好;抓好两项工作,结合作风改进年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加强“阳光司法”工程,公开审理,增加审判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助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盐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甫春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陈院长提出的要求,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审判执行业绩回报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的期望,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