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9-29
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云南省盐津法院不断探索调解新思路,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把调解工作移至案件受理之前,实现了社会矛盾的柔性化解。
为规范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调撤案件,该院诉前调解室分别由3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组成。对于案情相对简单、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立案之前,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案件移至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室在接手案件后,先进行诉前立案登记,然后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流,本着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经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磋商,得以现实案结事了。
诉前调解室的设立,为当事人提供了又一个解决矛盾的平台,不但缓解了案件激增对法院带来的压力,还节约了大量诉讼资源,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有利于缓和矛盾,提高司法效力。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