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10-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幸福新盐津的奋斗目标,不断推动盐津法院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9月30日,盐津法院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院长舒甫春作动员讲话,县文明办主任严弟旺到会指导,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院长舒甫春在讲话中指出,全体干警要增强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正形成求发展、争先进、创文明的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与创新发展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创建和业务工作实现双赢;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确保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
县文明办主任严弟旺通过举例子、讲道理,深入浅出的给法院干警阐述了什么是文明和文明单位、为什么要创建文明单位、怎样创建文明单位等。严主任希望县法院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以“八个一”为要求,建立健全创建机制,突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主线,抓住提高素质的根本,围绕执法办案的中心工作,创造特色鲜明的文明氛围,不断提高总结、深化能力,成功争创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