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11-05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的审判执行质量及效率,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今年下半年,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对全院各类案件进行检查、评定。检查方式由分管副院长之间就分管部门进行交叉检查。
该院分管民事、审监、立案、行政的副院长和分管刑事、执行、法警、办公室的副院长就分管部门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由检查的副院长对部分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案件承办人通过开全院大会通报批评。
评查的范围是今年全院的各类案件,内容包括审理程序、实体处理、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卷宗装订,案件结案率等方面。并对案件结案后长期不归档、结案率不高等方面进行重点查处,全院干警大会上检查组对所评查的案件逐一点评,指出存在的程序或实体问题,并提出改正的方法。
通报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舒甫春强调:“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一把手工程,要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抓好案件评查工作,全面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并要求各部门结合此次评查做好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