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检察院法警大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作者: 发布于:2012-12-12
为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巩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成果,推广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经验,推动司法警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推荐第一批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经过层层推荐、严格初审、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盐津检察院法警大队作为第一批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20个法警大队之一受到省院政治部、省院法警总队的表彰并授牌,这也是昭通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据悉,该院法警大队实行全员编队化管理,在队率达到100%以上;严格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真正实现了法警队伍的“三集中”,即集中办公、集中管理、集中履职,解决了“有警不用、以检代警、检警混岗”问题,实现了检察资源的整合,有效地保障了办案安全。通过法警队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该院已连续多年有效防止了自侦部门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未出现任何办案安全事故。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通讯员:李顺行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