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召开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
作者: 发布于:2016-11-09
10月31日,昭通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高德东同志带领市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督察组到盐津督察指导,盐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
会议由盐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严巨奎同志主持,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分管林业领导及林业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林业局局长吴泓同志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了汇报,从专项行动的组织发动、排查、打击、宣传、执法等方面陈述了行动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结合盐津实际情况针对性地提出了下步对策意见。
高德东局长对盐津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盐津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强调专项行动工作要做到线索不放松、案件要查实、嫌疑人要处理、责任倒查不放过。凡是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都要严格追究违法责任,发展项目占用林地,务必完善审批手续,保护好森林资源,做到保护与发展两不误。高局长要求专项行动宣传要再深入、资源还要进一步整合,全面纵深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会议指出,盐津一定举全县之力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全力保护好盐津森林资源。并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了详细安排部署: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汇报会作为一次推进会,做实、做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完成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再次明确职责,强化落实。林业局履行好牵头、协调、汇总的主体责任,抓好牵头落实、协调好各方关系,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查办案件,其他部门负责清理和上报涉林情况,乡镇要对在建项目再次全面清查;三是深化措施,纵深推进专项行动。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由乡镇牵头,林业站、国土所等部门积极参与,在本月15日以前对辖区内涉林重点区域、行业场所等再次清理,林业局要继续加强涉林情况线索的收集,分类汇总好涉林案件性质。其次是森林公安要继续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全力维护林区稳定。再次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林业局、森林公安要悬挂3幅标语,乡镇悬挂1-2幅,通过乡村会议宣传到群众,涉林违法行为要通过移动新媒体等媒介曝光;四是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开展两次督察工作,12月下旬再督察一次,乡镇要全面履行职责,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