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向新阶段,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盐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拓创新,始终抓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积极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认真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
8月9日,盐津县司法局局长胡明华带领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刘永刚、办公室人员一行到普洱镇、中和镇、豆沙镇司法所调研检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胡明华局长认真听取司法所所长的建议和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创建要按照昭通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对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着力抓好组织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重点,突难点,出亮点,全力推动全县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有序推进。胡明华局长强调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健全管理制度。司法所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要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制度、考评奖惩制度,保障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要健全业务台帐。特别是人民调解业务台帐、社区矫正业务台帐、安置帮教业务台帐、法律援助业务台帐、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台帐等,及时登记业务开展情况。
三是要加强所务管理。要明确工作人员分工、落实责任,将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照片、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公开,便于群众联系。
同时,司法所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争取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帮助解决规范化创建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
(盐津县司法局 蔡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