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1-30
近日,盐津县检察院报送的《盐津县2007年至2011年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得到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陶毅,县政协主席尚丽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人大副主任马玉琼的重视并作出批示。
县政协主席尚丽明批示:“同意此调查报告,望继续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预防和查处力度。”县委副书记陶毅批示:“此报告特点突出,原因分析到位,下步预防建议具体、可操作,完全同意。”县人大副主任马玉琼批示:“一要加大对涉农部门的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发生;二要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涉农资金安全;三要加大打击力度,挽回国家损失”。县政法委书记何象奎批示:“该报告内容详实,分析透彻,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印发乡镇和涉农部门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大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
近年来,盐津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自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2007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其中贪污案件9件9人,受贿案件5件5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滥用职权案件3件3人,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