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3-19
3月13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3月16日至3月20日,相关部门在新老县城、乡镇集市、厂矿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非法集资危害性;二是利用电视滚动播放宣传提纲和即时新闻报导;三是由通讯单位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提纲短信;四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刊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资料;五是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户外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六是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进行宣传;七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盐津支行、邮政储蓄银行盐津支行在营业网点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