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根据高检院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题活动要求,盐津县检察院于5月23日召开检委会对与民行业务相关的知识进行专题学习。
会上,民行科长刘明容领学了新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解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相关知识。分管副检察长王武均领学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着重对公益诉讼的开展进行了阐述。
最后,主持会议的常务副检察长陈大银强调,各检委会委员要充分认识到我院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加强学习民事、行政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决策水平和议事能力,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推进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