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3-14
外逃两次达六载
今朝悔悟来自首
3月10日,星期一早上刚到上班时间,一位白发苍苍,60岁左右的老人来到反贪局办公室,未等办案人员开口,其主动介绍:“我叫余仲奎,是来自首的”。办案人员忽然想起,自首的人是我局六年前立案查处的一位村支书,在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时外逃。鉴于此,我局随即对其作了讯问笔录,依法移送法院处理。
犯罪嫌疑人余仲奎原属盐津县盐井镇桃子村党总支书记,因涉嫌贪污,我局于2005年对其立案侦查。侦查期间,余仲奎外逃。一年后,我局将其于浙江省杭州市缉拿归案。2007年初,本案侦查终结后,向盐津县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即将开庭审判时,余仲奎思想发生波动,害怕自己将失去人身自由,遂再次外逃至山西省太原市煤矿打工,这一逃又是四载。期间,正如其所述:“我在外面的每一天都过得不踏实,有家想家不能回。无论在外漂泊多久,案子是永远都销不掉的,只有回家作了结,认罪服法,以后才能过上安心的日子”。所以,在春暖花开的日子,余仲奎走向了自首的道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审判。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唐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