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2-07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12月1日,盐津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旁听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盐津县工商局局长钟世伟受贿一案。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出庭规范进行,当面对被告人一再强调自己对某些犯罪事实,因时间长、记不清楚……在及其可能翻供的情况下,公诉人沉着冷静,从容应对,通过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和举证对其犯罪事实予以揭露,打消了被告人心中的侥幸心理。在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存在自首、犯罪情节轻微及被非法拘禁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在公诉人的智慧和铁的事实证据面前,辩护人的观点被逐个推翻,被告人不得不当庭认罪。公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庭审情况发表了公诉意见,均得到法庭采纳。法庭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认为公诉人逻辑思维严密,法律功底深厚,庭审中运用多媒体出示证据,形象直观,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准备充分,庭审程序规范,体现了公诉人的良好素养,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指出了庭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希望进一步探索完善,不断总结。通过代表们观摩庭审活动,使代表们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也为进一步提升出庭支持公诉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