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2-01
2012年2月1日,在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双先”表彰会上,盐津县检察院民行科获市检察院嘉奖,荣记集体三等功。
近年来,盐津县检察院不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增强民事行政检察执法办案水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克服监督困难,拓展监督领域,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仅2011年,民行科受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52件,建议提请抗诉4 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抗诉案件中,获上级院支持抗诉6件,法院已再审改判3件。对同级法院诉讼活动违法情形实施监督4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办理非抗诉类案件18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3件申诉,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民行科办案效果显著,获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院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