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28
5月23日,落雁乡政府在县城监大队的支持下,组织乡城建所、国土所、安监站、司法所、派出所和及第社区等部门,对集镇街面的一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进一步遏制了个别人员乱修乱建的不良行为。
此次拆除工作,落雁乡政府向该违法建筑户下达《责令拆除违法建筑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并进行劝说教育。在劝说教育无果的情况下,对该违法建筑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通过此次行动,有效震慑了违法建筑户,对加强集镇的规范化管理具有促进作用。
下步,落雁乡政府将继续强化集镇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对发现的违法乱建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打击,及时制止,坚决不给违法建设行为以可乘之机,彻底杜绝乱修乱建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