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3-30
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伊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粮食局联合于3月9日至22日开展了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按照《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检查重点为:达到许可条件的学校食堂必须要持证经营,未达到许可条件的学校食堂,查明原因,实行备案管理;食品进货查验、贮存、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防止食物中毒的“三个严禁和一个留样”等各项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有所松懈;食品留样及留样记录不完善;采购台账记录不完善;有的学校食堂租用民房,环境太差;库房管理不符合要求等。检查人员及时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学校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