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28
为扎实推进企业发展,维护民营医院员工切身利益,促进盐津县企业健康有序发展,5月24日,盐津县民营医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题会在县卫生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卫生系统工会主席、本次专题会执行主席、民营医院职工方首席代表刘华琪主持。智和医院、沙坪医院、新区医院、普洱渡医院、普洱新区医院5家民营医院的院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共25人参加了会议。县总工会、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参加了会议,并对整个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会上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永琼就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内容、程序步骤详细的向院方代表和职工代表讲解。经过协商,五家民营医院与职工代表达成了以下共识: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买保险;2、最低工资不能低于830元/月、8元/时;3、职工工作时间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超过按加班工资计算,节假日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最后五家民营医院院方代表与县卫生局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资关系,对盐津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