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3-15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高消防产品质量。3月14日,盐津县工商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以“不放松检查判定标准,不放过一件不合格产品”为原则,先后深入消防器材专营店、盐津向阳新百大、华美万家超市、网吧等单位,重点抽查了灭火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箱、应急照明灯和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仔细查看了消防产品是否具有相关的市场准入许可,是否具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验合格的质量报告、防伪标记,并应用现场判定的方法对消防产品进行试验。
检查人员对发现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下发法律文书,严肃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无处藏身”。此次检查,检查组共检查单位6个,责令限期改正单位1个,消除消防产品类火灾隐患6处。
通过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让消费者用上“放心”消防器材。随后,县工商局还将继续加强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控制好消防安全源头,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县营造出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