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20
——盐津质监局开展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塑化剂)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县质监局于2011年06月16至17日,对我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糕点加工店进行专项检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糕点生产加工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一一排查,通过排查,发现盐津华美万家量贩超市内的糕点生产加工店使用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查涉嫌含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产品的紧急通知》中通报的含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绿茶粉,公司名称:广东省江门市高迪食品有限公司),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现场封存,并对食品添加中使用了绿茶粉的产品进行了下架,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