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国家税务局“七个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1-07-22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动员会议精神,盐津县国家税务局“七个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
一、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组织税收收入中心工作相结合。
要以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抓好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加强税源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状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积极探索创新征管方法,认真落实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为完成税收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税收执法相结合。
通过开展贴近税收工作的廉政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到各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贯穿于部门权力行使的全过程,促使国税干部加强学习,严格执法。
三、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推行税收管理员辅助信息系统相结合。
把抓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融入到税收管理员辅助信息系统上线工作中去,税收管理员辅助信息系是基层落实信息管税、强化税源管理的辅助工具,通过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廉政教育,保护干部,提高税源管理效能,规范税收执法。
四、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落实内控机制相结合。
我局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采取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点分析、监控和管理,通过关口前移、预防在先,逐步建立起廉政风险防范监督管理机制,为盐津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机制和体制保证。
五、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
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同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廉政公约的回访工作、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发放调查问卷,倾听纳税人的心声,真实了解广大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看法,掌握国税干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发生不廉洁行为,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国税形象。
六、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开展清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相结合。
把开展清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活动与廉政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七、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
组织国税干部上廉政教育课,观看警示片等,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达到“知风险、不冒险、不走险、防风险、求保险”的目的。通过在内网、宣传栏等张贴廉政宣传资料,开展文明创建等活动,强化廉政文化的渗透性,提高干部的廉政自律性,增强廉政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