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全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作者: 发布于:2015-04-16
4月13日,市司法局甘琳副局长带领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局长陈连勇等一行3人 ,来盐津县检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组在县司法局局长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局长及办公室主任的陪同下,深入到中和、落雁、牛寨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进行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财务凭证、案件登记及卷宗材料、随机抽查法律援助工作站、电话回访案件承办人、听汇报等形式,检查我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以及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并针对中央、省补助地方法律援助专款管理使用情况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了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对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考核机制,调动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三是要加强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费开支程序和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这次检查对全县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