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28
为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保证基层纠纷能够得到及时的调处,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筑牢稳定防线,巩固平安盐津的创建成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5月20日,派驻盐津县兴隆乡兴隆村的指导员和兴隆司法所干警对兴隆村的全体村民小组长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指导员和司法干警分别就有关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调解业务知识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该村党总支还给参训的党员和积极分子上了一堂党课。
据悉,派驻兴隆村的两名指导员和兴隆司法所的干警积极会同村干部走访农户,及时掌握所驻村的热难点问题及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工作,参加村排查调处活动,就地及时化解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纠纷,严防矛盾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