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乡联动 四项措施开展公路路域和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作者: 发布于:2013-04-28
为进一步打造优美的集镇环境、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4月27日,盐津县乡两级联动,由县委政法委廖高云副书记带领公安、工商、交警、路政、运政等部门相关人员深入普洱镇,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公路路域和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部署周密,高位推动。县政法委在整治前召集公安、工商、路政、运政和交警等部门,召开联系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研究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高位推动整治工作。
二是县乡联动,部门配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4月27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集公安、工商、路政、运政和交警等职能部门,深入普洱镇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及镇派出所、城建所、交警中队等的支持配合下,重点对集镇乱堆乱放建筑材料、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和侵占路产路权等行为进行联合整治。
三是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所有参与综合执法的人员均采取上门宣传及对当事人现场讲理说法的方式,最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整治行动。通过整治,涉及集镇和路域环境整治的28处24户群众均立即行动,自愿对各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进行清理。整治活动中,没有任何阻扰执法的行为发生。
四是重点突出,确保实效。通过排查清理,普洱集镇和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共列出重点整治项目3类12处,尤其是对集镇通往水麻高速公路连接线上的占道修车,影响集镇形象和引发交通“肠梗阻”的两家修理厂,联合整治组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业主用自己的拖车立即将占道摆放的废旧待修车辆进行规范堆放,确保公路的有效路面不被占用。其余的11处重点整治路段分别按照县镇两级部门的职能职责和管辖原则,逐一进行分解落实,限期在两天内进行清理和排除。同时,对群众反映的街道因过往重车压坏的两处街面,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协调联系公路养护部门进行治理,从而改变集镇街道路面状况,确保“五一”期间道路畅通和“生态水乡、休闲中和、相约五一乡村旅游节”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按照县委、政府对辖区内集镇街道和主要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开展集中整治的总体要求,其他9个乡镇和境内4条主要公路沿线正结合实际,借鉴普洱镇的整治经验,突出重点陆续开展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