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7-19
为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盐津县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年度社管综治考核内容之一,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研究部署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对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层层落实防范责任,对每一名干部职工分解细化防范任务,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防”。
二是强化防范措施。全面督促各单位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涉及的应急处突预案和方案,落实专兼职保卫人员,定时、定点对单位及周边进行巡逻检查,及时掌握各类动态信息。同时加大技防、物防设施的投入力度,对电子监控系统进行监控扩容和高清化升级,对老化破损的防盗门窗、防盗护栏等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堵塞防范漏洞,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三是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定期在单位内部开展涉及消防、交通、治安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落实专人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单位的各类信访问题积极做好排查化解和分析预判工作,对来访人员提出的诉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向当事人做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取得理解支持,有效防止了因信访问题引发影响单位稳定的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值班守卫。县直各部门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对进出本单位的外来人员,问清来访单位、事由、是否与受访人约定等相关事项,认真核实来访身份,做好登记,确保一旦发生涉稳事件,能够快速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