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08
为进一步把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逐步走上常态化的轨道,5月4日至7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何象奎书记的安排,由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督导组组长、县政法委副书记廖高云带队,带领县纪委纠风办、县社管综治办和县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深入牛寨、兴隆、柿子、庙坝和普洱镇,对盐电公路、柿凤二级公路、水麻高速公路普洱连接线等重点路段公路路域环境及农村建房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和听取涉路乡镇工作汇报,督查组一行对各乡镇在前期整治工作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综合整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如普洱镇组建了集镇城监中队,对集镇车辆乱停乱放、各种占道经营等进行流动巡查,使集镇以街为路、以路为市,交通阻塞严重的现象得到好转;盐井镇联合县交警和县建设局等对新老城区进行白天全天流动宣传和综合治理,使城区脏乱差和交通拥堵现象逐渐改变,获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柿子和庙坝镇集中对柿凤公路沿线新出现的乱修乱建房屋、乱设加水点影响公路安全通行和损坏公路设施、侵占路产路权情况进行综合治理;牛寨和兴隆乡对盐电线和柏兴线路面砂石、泥土等抛洒物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实地督查中,督查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工作中,各乡镇一定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执法主体、程序合法,尽最大努力实现最佳整治效果,防止在整治过程中引发新的不稳定情况;二是针对乡镇党委政府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无管辖权或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如水麻高速普洱连接线上乱修乱建房屋的问题,群众占用的土地属高速公路已征收的土地,普洱镇政府只有管辖权而没有执法权限,建议乡镇对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梳理,以书面材料报请上级职能部门并协调高速公路高管部门,共同开展整治,重点突破,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三是要严格按照今年3月2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李晓县长的要求,从3月22起,停止所有公路沿线、集镇和项目区周边新建住房,坚决防止再出现乱修乱建行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长远利益。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使整治工作走入常态化的轨道,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树立盐津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痕迹资料,加强档案台帐管理,为今后全县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奠定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