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津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与落脚点,从排除“小隐患”、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送上“小温暖”入手,大力开展“民生警务”,积极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是排除“小隐患”,营造大安全。兴隆派出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期待、新要求,注重多渠道、多角度发现和掌握预警性、前瞻性的隐患苗头,立足于早发现、早预防、早排除,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同时加强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特殊行业、险路险段进行险情排查整改,在隐患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5处,当场整改的21处,限期整改4处。开展上路查车48次,查处违章130人次,处罚55人,教育75人,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侦办“小案件”,维护大稳定。组织民警深入摸排辖区内各类隐案、积案,尤其是群众关心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事)件,逐一梳理汇总、登记造册,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街头诈骗、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查处了保宁村黄某某等入室盗窃系列案件6件,邹某某盗窃耕牛案1件,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化解“小纠纷”,破解大难题。以警务室为依托派驻民警、协警深入辖区蒿芝和凤凰警务室搜集各类情报信息,注意发现调解隐藏的无数“小纠纷”,按照问题的性质、内容进行梳理归类、登记建档,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办法,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今年以来派出所共调解各类大小矛盾纠纷60余件,没有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案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四是送上“小温暖”,累积大和谐。兴隆派出所以“四群教育”、“三访三评”活动为载体,积极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对农村贫困户、孤寡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人员,采取行政救济、对口帮扶等多种措施,积极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愿望、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和提供帮助、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派出所积极筹措资金,购买大米2000斤,先后为服刑人员家属罗某某、贫困户段某某、案件受害人子女颜某某、孤寡老人王某某等10户人家送去大米200斤(每户),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