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07
7月30日,盐津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联合工商、文化部门成功取缔一家黑网吧,收缴电脑8台,净化了校园周边社会环境。
近日,兴隆派出所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通过调查走访,获知距离兴隆小学不远的兴隆乡集镇上有人非法经营黑网吧。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确定兴隆乡兴隆村兴隆街11号王某某在其家中非法经营网吧,长期在此上网的大部分是在校学生,影响很坏。2013年7月30日下午,兴隆派出所民警联合工商所、文化站工作人员前往王某某家中,依法将该黑网吧取缔,当场收缴用于非法经营的上网电脑8台。
目前,此案已移送工商等职能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