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4-02
2011年3月23日,盐津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在市公安局及彝良县公安局的支持协助下,通过贵州毕节、四川宜宾警方协同配合,破获一起特大团伙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七名。
3月11日11时8分,盐津县公安局柿子派出所接到柿子村新街居民龚某电话报案称:“我于2月27日到彝良办事,刚回到家发现家中的财物被盗,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经盐津县公安局侦技人员现场勘查,龚某家中被盗现金、玉石等财物价值10余万元。随即,盐津县公安局成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范晓斌为指挥长,蔡风华副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
3月16日,专案组通过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及彝良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在彝良县小草坝乡将正在家中准备外逃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陶某(彝良县人)交待了受刘某(彝良县人)的雇佣,伙同左某(盐津县人)、刘某(四川宜宾县人)、钟某(女 四川省宜宾县人)、冯某(彝良县人)、文某(彝良县人)等人盗窃柿子乡龚某家中价值十万余元财物的犯罪事实。专案组乘胜追击,立即对上述涉案人员进行网上布控,并开展追捕工作。3月17日,专案组在贵州毕节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3月18日,在四川宜宾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左某、刘某、钟某、冯某、文某抓获归案。追回赃物纪念钱币、滇和液酒、玉器、手机等物品,扣押作案交通工作车一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文道兵知道龚某(文某系亲戚)家因为做生意及卖房屋,非常有钱,遂产生了盗窃念头。文偶然与狱友刘某相遇,交谈中知其生活困窘,在文道兵提及欲盗窃有钱的龚某家时,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经过密谋和踩点,准备好作案工作后,由刘某邀约左某、冯某、陶某等人一同作案。3月2日凌晨,左某、冯某驾驶一辆三凌越野车到案发现场,刘某负责技术开锁后与陶某、冯某、左某进入室内实施盗窃,将龚某屋内的一个保险柜、铂金项链、铂金戒指、玉手镯、收藏的纪念币、人民币、滇和液酒、DV等物洗劫一空,驾车逃离现场。并在文某、刘某的电话指挥下将赃物运至四川宜宾,由刘某之妻钟某负责带领隐匿赃物,在租得铁锤后将保险柜砸烂,窃取财物后将保险柜丢进金沙江。随后,几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潜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刘某、左某、钟某、冯某、文某等七人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盐津县公安局通讯员黄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