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07
7月30日下午,盐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坝内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一位年逾七十的老太太抬着一面锦旗,在其子女的搀扶下,步徒蹒跚地走进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饱含热泪地将一面印有“人民好交警,一心为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并连连向民警们致谢。
出现这一幕的原因要追遡到2010年5月26日。当天下午,一个年约三十多岁的小伙子背着一名年近七十的老年妇女来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用祈求的眼神对着民警们说:“同志,求你们帮忙一下吧,我们家实在是没钱医治我的母亲了”。民警们连忙询问原因,原来,这位老年妇女名叫黄某某,是盐津县兴隆乡大田村人,在2009年10月16日那天被本乡凤凰村一个叫罗某某的村民骑行的摩托车当场撞成重伤,罗某某在将她送到医院便离去,以后不知去向。半年下来,家里已经为此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再也无钱医治,因此才到交警大队报案,寻求帮助。查看伤情后,在场民警都惊呆了,受伤的右小腿红肿得像大象腿一样粗,并且还在不停地流脓和血水,伤势很严重。
分管局领导获知情况后当场作出指示,虽然伤者在事发半年后才报案,但面对伤者的无助和贫困,面对肇事者逃逸和弃之不顾的恶劣行径,必须特事特办,事故处理中队要组织专门力量,彻查此案,早日抓获作案人,并立即协调医疗与相关部门,做好伤者的医疗善后工作。在随后的半个月之内,事故处理民警们克服了没有现场、没有目击证人的种种困难,通过努力,案件事实终于查明,并顺利立案批捕。面对嫌疑人的不知所踪,民警将其上网追逃,想方设法缉拿。在多方面努力下,今年7月,罗某某终于被浙江省宁海警方抓获。
目前,通过调解,犯罪嫌疑人已对受害人黄某某做出了损害赔偿,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