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13
2011年5月28日,盐津公安局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皮卡车案6起,其中,协助水富县公安局破获被盗皮卡车案件一起,涉案总价值7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011年5月25日,水富县公安局与盐津公安局联系称:该局在水富县城巡逻盘查中抓获两名涉嫌盗窃皮卡车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因该案具备串并案条件,请盐津公安局派员开展工作。获此情况后,盐津公安局迅速安排侦查员赶赴水富,于当日20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二人押解回盐津看守所进行审讯。
在审讯中,陈某和李某仍顽固不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得知此情况后,盐津县公安局局长范晓斌立即召集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及侦查员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制定了严密的审讯方案和策略,确立了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经过不懈的努力,在铁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面前,陈某、李某二人终于低头认罪,如实交代了自己在盐津、水富等地盗窃皮卡车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5月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36岁,系贵州省威宁人)伙同同乡陈某(33岁)、陈某某(在逃)先后在盐津县新、老城区和水富县城作案6起,共盗窃皮卡车6辆,涉案总价值7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陆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