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以来,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新班子注重“四抓”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四个提高”,强化措施,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顺利向前发展。
一、抓班子,树正气,提高全局的凝聚力
新班子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及时明确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要局领导在全局大会上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坚持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政治业务,力倡学习之风,重视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论上班考勤、着装上岗,还是车辆使用、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四条铁纪”等各项规定,局领导都以身作则,时时处处给民警做出榜样;三是带头抵制一切不正之风。要求自觉做秉公执法的模范,对内不干预办案,对外界干扰影响办案的现象加以抵制,拒绝请吃送礼,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四是带头讲团结顾大局,发扬顾全大局、团结务实的光荣传统,一言一行注意给民警做出表率;五是带头干事创业,做干事办案的表率,分管案件业务工作的领导长期带领民警深入第一线办案,及时指导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抓教育,强素质,提高战斗力
一方面,抓好“三个教育”,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利用每周五进行集中学习政治业务;利用有效载体抓政治教育。让民警都能够接受良好的熏陶和教育;二是针对人民公安为民抓宗旨观念教育。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执法理念。三是围绕公正执法抓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干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坚持“四化”,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坚持做到“四化”:一是业务学习制度化。每周五下午作为专门的学习时间,由局领导带头集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办案业务及政治理论,开会必须讲“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二是教育培训经常化。大力支持民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及时了解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难题,集体讨论研究解决,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由法制部门对卷宗文书评查规范化,按照上级规定的案件质量要求对各类案件进行评查总结,并记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成绩考核;四是案件评析常规化。每季度由法制员对个案评析在例会上做评析,指出不足和改进办法,杜绝在下次办案中再次出现。
三、抓监督,促廉洁,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坚持教育先行,常敲警钟。用算账法教育民警算好政治帐、前途帐、经济帐和家庭帐,充分认识违法违纪带来的危害;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强化荣耻观,让民警从灵魂深处接受教育,弘扬清风正气;二是坚持以制度管人,确保有章可循。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定下发了《盐津县森林公安局严格纪律作风管理若干规定 》,严格用制度规范人、财、物管理,堵塞漏洞。同时,层层签订执法执纪廉洁勤政责任书,抓好检查落实,逐渐建立起让民警“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廉洁执法。在内部,通过“五查五纠”,抓好监督查处:一查考勤纪律执行情况,每月由办公室收集公布,纠正违纪散漫苗头;二查上岗着装,纠正仪表不整现象;三查对待当事人态度,纠正冷横硬推作风;四查违禁饮酒用车,纠正违规过错;五查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四条铁纪”的情况,纠正个别违纪行为。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民警无一违法违纪。在外部,实行“一牌、一公开”的监督措施:一牌即:森林公安警务公示监督牌,设置公布了举报电话,公示民警姓名、身份、职务,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一公开是通过警务公开栏,重新整理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四、抓服务,正作风,提高公信力
一是利用开门评警大走访征求意见。集中对今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回访,组织专门力量进村入户征求当事人对森林公安工作作风、公正与效率及办案效果等方面的意见,从中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分别走访了基层群众,基层领导和退体干部,并深入乡村,“下访”民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二是指导便民。坚持对来访咨询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热情接待。同时加强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指导,将森林公安职责,执掌法规、权利义务等事项告诉群众;四是坚持送法上门,为了方便群众,我们结合实际选择有代表性的辖区,进家门深入开展宣传森林法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群众尽可能多了解法律法规的深刻含意,积极参与依法护林。
五、抓宣传,加强协调联系,提高森林公安社会知名度
在做好森林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注意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及时报道森林公安各类专项行动和工作动态,使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知道森林公安队伍,支持森林公安工作,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目前采书写,录制新闻报道一篇,被县有线电视台采用,撰写简报6期,其中被市森林公安局网站转载两篇,县政法网站转载一篇。
通过上述“五抓”、“五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向前推进,截止目前,一是全局共受理各类毁林案件5起,已破结4起,结案率为80%,其中受理办结非法采伐珍贵树案件1起,受理办结滥伐林木案件4起,移送报捕3起6人,待捕3起6人,移送起诉1起1人,受理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6起,依法处罚16人,收缴木材35.3791立方米,变价9100元,行政罚款27236元,责令补种树655株,案件质量和效率均有了较大提高;二是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县政府和各部门给予了极大支持,划拨启动资金来源10万元,普洱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在县林局的支持下,已纳入规划,在普洱镇新区落实了建设地址,近期将破土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