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6-14
2013年6月7日,县政协副主席马玉琼带领县政协法制民族宗教委陈昌云主任、县公安局陈鸿才副局长、安监局夏天贵副局长、交通局陈恒副局长、交警大队民警付涛等一行深入兴隆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调研。
在兴隆乡政府乡长陈云泽、派出所所长黄佑金的陪同下,马副主席一行人员首先实地查看了兴隆乡柏兴线、兴可线路域及路况,查阅了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并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详实听取了兴隆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在座谈中,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鸿才、县交通局副局长陈恒、县安监局副局长夏天贵以及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兴隆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辖区柏兴线坡陡弯急,道路狭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村社硬化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辖区硬化的村社公路湾多、邻崖、坡陡;警力及经费不足,管理处罚难度大;边远农村的群众搭乘非客运车辆的现象较为普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后,马副主席指出:一是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树立“安全重于泰山”、“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抓实兴隆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履职,加大监管。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百姓安危,社会稳定,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坚持时时抓、不松懈。消除管理盲区、死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在辖区柏兴线、兴可线以及新增硬化公路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防范事故发生。三是加大排查,从重从严处理违规违章车辆。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运行、不按规定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厉依法查处。四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派出所、交警、安监等部门要深入农村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创建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涵,使群众形成“拒绝违法、远离事故”的安全意识,同时深入机关、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推进交通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 (供稿:兴隆派出所 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