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9-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盐津县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法治县”的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抓制度落实。制定了《盐津县林业局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法治创建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三是抓责任落实。要求各部门将创建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结合普法、林业行政执法、资源管理、林业法制监督切实做好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