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违建”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越到紧要关头越要持续加压发力,如果严一阵松一阵、管一下放一下,治理“两违”建筑的成果就有可能前功尽弃,各种违建现象很有可能死灰复燃,如何将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为打好处置违建“持久战”,为盐津县城市建设卸下沉重的包袱,按照4月21日书记、县长办公会议精神,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对“两违”建筑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暗访。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规划区采取日常化巡查方式,确保“两违”零增长,发现一起控制一起,违建一处处理一处,把“控违”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引导群众形成自觉遵守、自觉拆除、相互监督的氛围,逐步让群众主动参与“防违”、“控违”工作。
按照县纪委的指示和部署,5月24日,县综合执法局对各乡镇的“两违”建筑情况再次进行了摸底清查。一是查看对之前出现的“两违”建筑责令停工、拆除的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是否存在“周末抢建”、“夜间抢建”等偷建抢建现象的发生;二是排查是否有新建的“两违”建筑。经过对盐津县六个镇四个乡主道公路沿线的违建排查发现,仍有12处正在施工建设。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拍照、走访询问,并劝导、责令停工。
此次排查发现,通过各项整治措施,2016年以来盐津县的“两违”建筑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15年发现违建数量(存量)201处,处理162处,未处理29处;2016年1月1日至5月24日,发现违建数量120处,处置108处,未处置12处。尽管数据上不容乐观,但各乡镇均采取的各项措施和控建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由此看来,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将进一步加强对“两违”建筑的巡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对违建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多渠道、多角度发现、曝光违法建筑,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滋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