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昭正办明电〔2011〕262号)的文件安排,12月9日,市环保局陈副局长一行到我县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国均、县安监局局长欧国聪等的陪同下实地督查了豆沙镇、柿子乡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听、查、看、问、议”的方式,详细了解了今年盐津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省、市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目的是督促县政府、乡镇、部门和企业抓好“盯、守、查、控、防、管”等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12月9日下午3时,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督察情况工作反馈会,陈国均副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督察组汇报了盐津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2011年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督察组在听取汇报后,从三个方面对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就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作了明确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具体分管,其他副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盐津全县上下在重点领域行业“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重点时段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措施得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势推进,“打非治违”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效果明显;三是雷厉风行,落实到位。盐津县上至政府一把手,下到部门负责人都对省、市会议的部署和文件精神做到了及时贯彻,迅速行动,全面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针对这些不足,检查组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二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号)的贯彻落实;三是继续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四是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最后陈国均强调:各部门要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跟弦,要看到隐患在哪里,要把成绩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要防微杜渐,各部门要注重细节管理,从小事上发现问题,钉牢细节、抓好落实。
会议由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欧国聪主持,全县16家安委成员签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盐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