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22日,全市县(区)司法局长会议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推进会议在盐津县豆沙镇隆重召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宇、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应斌、市司法局局长马绍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正华、党委成员、副局长马荣、王邦蓉,党委委员、市劳教所(强戒)所长陈绍凯,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学安,盐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盐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市县(区)司法局长、市司法局各科室科长、各县(区)司法局基层科长50余人参加了会议。
21日上午,马局长一行带领参会同志不顾舟车劳顿、兴致勃勃地观摩了我县普洱司法所和普洱镇小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和司法所和中和赵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实地考察了盐津县规范化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
下午,召开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马绍明主持,盐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平代表盐津县委、县人民政府致欢迎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宇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的维稳形势,并对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抓好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二是要提高素质,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三是要突出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群众的法律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享受法律尊严,依法享受法律权利,依法享受生活”;四是坚持保障发展、维护稳定,弘扬昭通精神,树立昭通作风,切实推动法治文化进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盐津县司法局局长胡明华等六个县区司法局局长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马平副县长在致辞中介绍2006年以来,盐津县相继遭受地震、洪涝、冰凌等重大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2.3亿元。面对频繁且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变压力为动力,化灾害为机遇,经济社会在困境中突进,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3.1亿元,同比增长16.3%。农林牧副渔服务业完成总产值3.8亿元,同比增长11.7%;全社会工业总产值22.4亿元,同比增长4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3亿元,同比增长2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0元,同比增长15.9%,农民人均纯收入2119元,同比增长26.3%。
近年来,盐津县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预防并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维护盐津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盐津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荣获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豆沙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两个乡调委会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豆沙司法所被评为“云南省规范化司法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盐津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司法局一直以来对盐津县司法行政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得益于各兄弟县区司法局的大力帮助。
此次“全市司法局长会议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推进会议”在盐津召开,是盐津县与各兄弟县区共商良策、共谋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也是进一步提高盐津县司法行政工作能力的又一次难得机遇。 ( 蔡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