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乱修乱建行为 维护好人民群众长远利益
3月27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率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县政府副县长吕德林,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平,政府副县长陈坤等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柿子镇大塘村,就部门村民乱修乱建,影响柿子片区科学长远发展开展调研,并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暨群众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大塘村委会关于村民新建住房情况的汇报,部分新建房村民代表发表了意见,县国土、建设等部门对农村新建住房政策和程序进行了解释说明,参会领导作了发言,李晓作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各级各部门干部要进一步沉下身子,摆正位置,跟上形势,树起形象,以开展“四群”教育为契机,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善做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真抓实干促发展,用发展的成效来检验干部。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日益强烈,老百姓建房的热情日益高涨,农村建房势头较为强劲。但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加之一些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对政策法规要求不熟悉,导致规划管理不科学、监督检查不到位、宣传引导不深入,没有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许多地方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出现了大量乱修乱建、未批先建行为,柿子大塘加工集中区周边的建设就属于其中之一。
会议指出,由于许多群众没有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规划要求,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盲目乱修乱建,这种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私自建房,存在多种危害。一是严重违反了《云南省农村住房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群众利益得不到合法、有效保护。二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没有经过科学的规划论证,加工集中区周边建房既有滑坡、地震等地质方面的隐患,也有工厂潜在的爆炸、污染、辐射等安全隐患。三是严重制约了柿子镇特别是大塘加工集中区的大发展,也就阻碍了大塘百姓就近务工、依托加工集中区发家致富的发展之路,损害了群众自身的长远利益。因此,建设好大塘新农村示范点,将对全县“两线三点”新农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广大群众要树立大局观念,理解、支持这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不遣余力抓好规划建设,全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会议决定:1.重新规划。由柿子镇牵头,县相关单位抽调专人参与,按照创建“生态村”和“文明村”的要求,立即把原来大多数群众居住的地方重新进行规划,依据现有的布局,将中间空地作为宅基地进行修整,预留绿化和道路硬化空间,4月3日前完成规划,重新打造大塘新农村示范点,确保群众建房远离污染、远离安全隐患。2.对现有宅基地进行买卖交易的村民,协议作废,限期退还;群众的建房损失由柿子镇政府酌情给予适当补偿。3.严格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对大塘村民原有住房进行提质改造,愿意在新规划区范围内建房的群众,同样享受“补一奖二贷三”政策;在新规划范围之外建房的,一律不享受政策优惠。4.由县委政法委和县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柿子镇负总责,安排专人蹲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重新制定柿子大塘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4月3日前完成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之后启动实施。5.由柿子镇负责,3月31日前制定出群众损失补偿,以及非大塘村民小组村民在加工集中区周边建房的处理方案,确保10天之内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的沟通、交流,会议提出的解决方案获得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认为符合大塘村科学长远的发展;村民并表示将按照会议的决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全力打造好自己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