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10-26
2012年10月23日至25日,以市纪委第六纪工委书记刘尉宏为组长的市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专项督导组一行3人深入盐津检查指导工作。
期间,督导组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政法委副书记廖高云、祝强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到县委政法委、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庙坝镇,实地了解乡镇和部门关于信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矿山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地质灾害、矿群纠纷等方面的情况;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平代表县委、政府向督导组详实汇报了信访、安保、维稳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督导组召集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信访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
刘尉宏组长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对我县开展十八大信访安保维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盐津县做好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十八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各项安保维稳工作;二是要突出排查和化解,针对排查出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因素、热难点问题及各类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化解处置力度,切实解决一批突出信访问题,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三是突出做好重点信访人员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包保稳控责任,严防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四是要突出对重点领域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矿山安全、食品卫生、饮用水等发面的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五是要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切实筑牢维稳防线,全力确保安保维稳目标的实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表示,将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好排查整治、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确保盐津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四个 “不发生”目标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