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平安盐津先进县创建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平安创建活动,平安建设的覆盖率、影响力不断扩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逐年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公众安全感不断提高。2007年,我县获得省级平安县荣誉称号,平安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齐抓共管、部门积极配合、群众踊跃参与、各方大力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但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如何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平安先进县建设,力争早日跨入省级平安先进县行列,笔者认为,要紧紧围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这个目标,从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基层基础、实施机制创新、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切实抓紧抓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平安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是党的宗旨的体现,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绩工程,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增强政治敏锐性,落实好“一把手”作为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经费投入、力量落实上给予保障,做到时刻挂在心上、时刻抓在手上、付诸到行动上,实现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新突破。
二、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直接影响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在平安创建工作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解决得好就能取信于民,赢得民心,获得支持;解决得不好,就会失信于民,影响创建工作大局。这就要求各乡(镇)、政法部门要认真进行分析和排查,摸清情况,制定整治的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落实责任人,限定时间,开展整治。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哪类犯罪突出,就要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要集中整治哪里,就当前,要重点针对盗窃、伤害、抢劫、禁毒、铁路护路等突出犯罪和问题,开展各项整治工作,至到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至到人民群众满意。
三、及时依法化解好各类矛盾纠纷,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础。目前,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我县平安先进县创建的突出问题之一。若这些纠纷调处不好,势必影响全县的平安先进县创建工作,对此,务必引起足够的重视,在重排查的同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调处和解决问题上,绝不能因调处不及时、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群体性上访。在工作中,对群众的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不能推诿和上交;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限定时间给予解决;对确是无理缠访的,要加强教育,依法处理。要在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建立和健全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班子和机构;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完善和坚持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碰头、一月一例会、一月一交办”和“零报告”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不断使此次工作在排查、调处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道路交通、矿山、消防、水库等安全工作历史欠帐大,基础薄弱,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群死群伤的事故。对此,要把事前防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的依法规范、依法监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决不罢手。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按相关政策和县委、政府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五、构建好治安防范网络,提高防控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紧紧围绕“八大”防控体系建设,即:县城(乡镇所在集镇)治安防范体系、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体系、内部单位治安防范体系、农村治安防范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调体系、路地平安防范体系、校园治安防范体系、周边治安协作联防体系,不断加大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投入,分层次、分地域、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网络更加健全、防控更加有力。在防控队伍上,加强各级专业巡逻队伍、保安队伍、综治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搞好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力求使防控队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防控措施上,不断强化农村村庄巡控、城镇社会管控、机关单位守控、边际部位联控,使防控措施更加扎实、管用。在防控手段上,重点加强技防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集镇、主要街道、交通干线、繁华地段、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单位、复杂场所、主要路口、住宅小区等的全方位覆盖。在防控阵地上,重点抓好综治维稳中心(站)和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使其更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真正成为连接全县防控“大网”的重要“接点”。
六、强化社会管理,不断丰富平安建设的内容。要不断探索和深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优化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防止出现游离于管理之外的“自由人”。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不断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管理,特别是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高危人群,加强治疗、教育、管理,绝不能漏管失控。对失学、无业、特殊家庭的青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要耐心教育、真心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问题,防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七、抓好细胞创建,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平安建设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平安矿山、平安街道、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家庭等的创建,抓好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扩大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用典型推动工作,用先进鼓舞人心,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赢得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提高创建实效,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局面。
八、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和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工作中,除加强对平安创建宣传外,要继续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对公务员、在校学生以及农民工的普法和宣传,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普法和宣传,并采取以案释法、法官律师干警说法、巡回法庭等形式,切实做到法律到乡、进村、入户的工作,从而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落实好创建责任,形成部门履职,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要按照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创建的工作责任细化到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挂钩责任制、指导督查制度和考核评比奖惩制度,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对领导不重点、创建不力,要通报批评,对影响平安创建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给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