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7-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质量兴县战略,盐津县质监局根据昭政办发〔2011〕42号和昭质监通〔2011〕41、57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于2011年7月14日下午会同县安监局、煤工局在县政府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盐津县煤矿等行业生产设备质量及计量器具整治工作会议。县安监局、县煤工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协管员、各煤矿等部分行业负责人出席并参加会议、县质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质监局局长梁勇主持。
会上,安监局副局长田锦毅代表县安委会对会议的召开作了全面的动员部署,同时还认真分析了全县煤矿等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现状,指出了当前存在问题,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煤工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提出了三点工作意见:一是深刻领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认真组织学习会议发放的文件内容,重点达到3个100%;二是各企业要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认真的清理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真抓实干,严防死守安全防线。
质监局传达贯彻了昭质监通〔2011〕57号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对下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同时还对《计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宣贯。
质监局传达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昭政办〔2011〕42号文件精神,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切实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整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采购设备的质量把关);二是严格要求完成三个100%目标(新购买设备质量验收100%合格、计量器具检定100%合格、安全设备100%配备到位);三是严厉打击煤矿掺假使假行为;四是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五是各企业落实专人负责三项整治工作。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顺利开展全县煤矿等行业生产设备质量及计量器具等三项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煤矿等行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