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11-10
为有效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发生,盐津检察院紧密结合执法办案,通过设立乡镇联络点、侦防一体联动、检察和扶贫部门互动,不断深化涉农惠民领域、尤其是乡镇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建立健全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规章制度,增强镇村工作人员廉洁守法意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设立联络站点,构建扶贫领域预防网络。盐津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触角,在豆沙镇检察室和人口较多、辐射功能较强、地域特征明显的中和镇、牛寨乡等中心乡镇设立联络点,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拟定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计划,传递基层干部廉政信息, 建立长效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机制。
二、侦防一体联动,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盐津检察院注重整合侦防资源,确立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方案,预防部门在案前即做好预防方案,案中做好预防笔录,与犯罪嫌疑人谈心要求写出悔过书,适时开展案件分析,针对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建议,并及时跟踪回访,实现案件全程跟踪同步预防。今年以来,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撰写了《盐津县林业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和《盐津县水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报告》等6篇预防调查分析报告,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先后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
三、检察和扶贫部门互动,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今年1至9月,盐津检察院查办了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通过案例分析、检察建议等专业化预防手段,深挖职务犯罪根源,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并与扶贫部门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职务犯罪风险 排查座谈会、发放预防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宣传手册等形式,深化乡镇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盐津检察院以开展“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六进”专题预防活动为载体,推进镇村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全面实现扶贫领域主管部门、镇、村三级预防网格化全覆盖,在预防职务犯罪的道路上为盐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