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1-18
2012年1月16日,在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十二次“双先”表彰会上,盐津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2011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2011年,盐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7人,移送起诉164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渎职侵权案件2件,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深入开展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促进了该院各项检察业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肖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