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构建和谐矿群关系
---李晓深入庙坝镇石笋村堰沟社召开群众座谈会
10月6日,正值双节长假期间,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冒雨深入庙坝镇石笋村堰沟社主持召开群众座谈会,研究解决石笋煤矿矿地纠纷问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曹阜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县政法委、国土、建设、安监、煤工、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庙坝镇石笋村石笋煤矿始建于2002年,属“六证”齐全的合法矿井。该煤矿运行投产以来,矿区内石笋村堰沟社50余户群众普遍反映因煤矿开采引起山体滑坡、房屋开裂、生活用水枯竭等问题,要求矿方赔偿。为妥善处理好这起矿群纠纷,构建和谐良好的矿群秩序,李晓一行深入庙坝镇石笋村堰沟社农户家中,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座谈和交流。
会上,李晓一行充分听取、了解了群众提出的问题及诉求,参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分别作了政策宣传和工作解释,随后,李晓就如何有效处置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做了安排部署。
李晓指出,盐津地理条件特殊,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堰沟社是其中之一。石笋煤矿矿地纠纷其核心是地质安全隐患问题,原本可以通过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和谐处置创造安居乐业的局面,但事件发展到现在,群众因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不愉快,企业因投资回报率不高和经常受到群众干扰而不愉快,县乡工作人员因开展了大量工作但见效甚微而不愉快,结果是群众采取了一系列过激行为,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
关于如何解决群众关心的地质安全隐患问题,李晓要求,县直相关部门和庙坝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协作,立即开展工作。县国土局、庙坝镇党委政府和石笋村两委要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群众会,带领群众学习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就采取何种方式避灾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摸清情况。在此基础上,职能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中房屋受损程度对涉及加固或者搬迁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实施。
李晓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安全大于天。各级部门都只有沉下去深入一线做群众工作,摆进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干部作风才能实现真正转变、工作效果才会让群众满意,各级党委、政府的形象也才能树立起来。
会后,参会群众对李县长的安排部署表示坚决拥护和赞同。
(盐津县政府办 县委政法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