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3-30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使反家暴意识深入人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公平、和睦、文明,促进家庭和谐,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月起,盐津县妇联在全县十个乡镇的部分村(社)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和谐家庭”法制宣传培训活动。
县妇联就家庭暴力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对800余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反家庭暴力知识的普及,面对面接受妇女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案件不同类别,为她们出主意、想办法,并向前来参加培训的群众发放了精心编制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知识宣传手册,通过反家暴法律知识培训,使全县妇女群众的维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培训期间,各乡镇妇联、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全程参加学习,届时,各乡镇将组建反家暴法宣讲队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在全县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学习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