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0-09
盐津县法院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该项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并将活动融入审判工作中。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理想信念进一步深化。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盐津县法院运用多种方式使教育实践活动触及广大干警的灵魂,深入学习了《杨善洲、黄德府先进事迹材料》、《龙进品法官先进事迹材料》。开展“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全院党员干部走访群众,与群众牵手结对“亲戚”。组织干警前往“南京大屠杀”革命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抽出干警参加党的知识竞赛,积极参加“献给共产党、关河之声大家唱”红歌比赛,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能受到深刻生动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和为谁服务的问题。
二、和谐理念进一步增强。盐津县法院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今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56%,且调解后的履行率达42%;行政案件撤诉率达75%;执行案件的和解执结率达4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达54%,且已全部履行,履行金额达36.6万元。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举全院之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今年来,共化解进京访6件、到昆访3件,比市委政法委限定全部化解的时间提前了3个月,且至今无一反弹。
三、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盐津县法院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将案件带到田边地角进行审理,扩大宣传效果,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今年来,共巡回办理民商事案件355件。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立案大厅的改造,开展“四亮四评”活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和诉讼指导,让来院人员切实感受到服务窗口的热情和周到。进一步明确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相关规程,出台了《关于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意见》,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衔接,促使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更加便捷、灵活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