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了领导干部任免大会。出席大会的有昭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举同志、昭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发银同志,盐津县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同志,盐津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何益龙同志。盐津法院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大会由何象奎同志主持。
会上,盐津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何益龙同志宣读了任免通知,经中共盐津县委研究决定,任命邓自禄同志为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舒甫春同志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简要介绍了邓自禄同志的基本情况。强调有关法院院长的任免程序县委已研究提交人大,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组织选举。
接着,昭通中院副院长周发银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代表中院党组向扎根基层、辛勤工作的各位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邓自禄同志已经是盐津法院的党组书记了,舒甫春同志即将要到镇雄法院去任职,这体现了市委和县委对法院干部的关心,干部经多岗锻炼,在不同环境下工作,有利于干部成长。舒甫春同志到盐津法院工作两年多来,做了很多工作,带领党组一班人,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从各个方面开展工作,干警精神面貌非常好,班子及干警队伍非常团结,具有很强的战斗力,盐津法院的工作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邓自禄同志从永善法院的副院长到镇雄法院任院长历时八年多来,团结带领党组一班人开展工作,能够处置复杂局面,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希望全体干警像支持舒院长的工作那样支持好邓院长。坚信在邓自禄同志的带领下,盐津法院将取得更加骄人的工作业绩,为盐津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随后,舒甫春同志作了讲话。他说,两年来,与全院干警风雨同舟,共同进步,要感谢县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以及对他个人的关心。同时也感谢全体干警对他工作的支持,希望盐津法院全体干警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并全力支持邓自禄同志的工作。
接着,邓自禄同志作了讲话。他说,感谢市委政法委、昭通中院、盐津县委政法委、组织部的关心和信任,并表示一定带领全院干警在市委、中院、县委的领导下,一如既往的把盐津法院的工作开展好,争取再上一个新台阶。坚持以人为本,以诚待人,也希望全院干警都能接纳他,并支持他。
紧接着,盐津法院伍鸿鸣副院长代表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作了表态发言。衷心感谢舒甫春同志为盐津法院做出的努力,热烈欢迎邓自禄同志的到来,党组及全体干警坚决拥护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谋划策,尽心尽责,全力支持好新班长的工作。从全院每个干警做起,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公正司法。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共同为推进我县审判事业的发展而奋斗,为维护盐津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随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举同志代表市委政法委作了讲话。他要求,盐津法院班子及全体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拥护市委的决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人事安排上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市委的决定,以铁的纪律和作风,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旗帜鲜明地支持党委的领导,服从服务于依法治县工作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好司法为民服务工作。
最后,盐津县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同志作了讲话,他要求盐津法院坚持好的作风、好的纪律,并衷心的感谢舒甫春同志,祝愿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同时也希望盐津法院一班人像支持舒院长一样支持邓自禄同志开展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