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盐津法院开展群众工作侧记
法院担负着为人民解决纠纷和困难的责任,着力于化解人民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平正义的体现。而基层法院的法官又处于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中心地带,处于与群众直接接触并解决问题的工作前沿,在社会飞速发展下,矛盾纠纷新型化不断涌现下,盐津法院的法官克服了工作繁难、案多人少的压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下基层、问民生、化纠纷、解困难,努力服务群众、做好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不走过场,带着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实实在在的工作,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在工作中他们有欢乐、有经历,有时也有说不出的无奈与辛酸,但最终是为了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与满意。
群众需要,法官服务的范围就要更宽
工作中,他们不仅仅是法官,也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群众需要的地方,他们就要服务。牛寨法庭庭长李显东说道:“去基层办案,我们不仅仅是法律咨询、解决纠纷、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的同时也为人民解决其他存在的困难,如生活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要积极为群众脱贫致富出谋划策,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很多实质性的问题,坚决不能让群众产生一种“作秀”的感觉,要把事情真正的解决了,群众才不会产生反感情绪”。近年来,盐津法院干警积极参与下基层搞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总结经验。由院党组带头,多次到基层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解决了很多实际性的问题,并派了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基层中去,加强与群众联系、沟通与交流;将教育意义深刻的案件庭审进入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切实把司法便民、利民、亲民、安民、为民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一系列的措施使得盐津法院干警“离群众近了,认识的群众更多了”。
深入基层,我们都是“跑腿的法官”
哪里存在矛盾纠纷,他们就要去看、去了解,要动腿。盐津山路崎岖,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盐津法院干警克难攻坚,积极向上,始终想着“为人民服务要不怕累不怕苦”的理念,不断的努力着。很多干警出去办案,由于盐津地势偏远,大部分地区车子都不能到,所以,需要“跑腿的法官”,车子不能到就用走,一小时又一小时,解决了群众一件又一件的纠纷,化解了一次又一次的矛盾。一次民二庭的牟权同志去调解一起纠纷,走了2小时的山路,终于到了当事人家中,但当事人却在另外很远的耕地里劳作,为了不耽误当事人生产耕作的时间,牟权同志拖着疲惫的身子,又走了1个多小时的山路,到当事人面前,做了大量工作,调解着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调解后,往回走着那条熟悉了的山路,随着黄昏的渐进,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手电,与当事人一起往回来的路走,“跑腿法官”走出的是一条司法为民之路。
服务群众,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服务功能,对于法院来说是一个急需转型的话题。无论工作有多苦多累,感情上始终不能脱离群众,群众才是我们真正的依靠。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盐津法院都重点做好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法官干警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办好每一件案件,更多的争取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全院法官干警从大局出发,树立很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让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法警大队的刘队长背行动不便的犯人出庭,熊杰法官巧拒当事人送礼并深深的教诲,刑二庭庭长李勇对未成年被告人亲情般的庭后回访帮教,执行局干警杜磊、张鑫翻山越岭为当事人送去执行救助金,都给人民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盐津法院每一位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更好的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打造“服务型法院”奠定更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