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9-16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等法制宣传活动, 9月10日上午,盐津县人民法院将一起行政案件带到盐津县庙坝镇镇政府进行公开审理。巡回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政府相关领导参与庭审观摩,主动接受监督,部分群众到场旁听,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经合议庭成员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镇政府相关领导及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巡回法庭将行政案件带到政府去审理,既能对行政机关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又能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更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审判的公正、公开,让群众能放心、安心。
据了解,盐津法院把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作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结合“作风改进年”,依托巡回审理,将教育意义深或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案件,深入到乡镇、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公开开庭,方便群众诉求,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确保庭审活动更加直观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