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4-10-24
10月23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庭审下乡.以案释法”活动在庙坝镇黄草小学开展,此次活动得到了庙坝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派出相关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此次庭审下乡活动中,该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陈某等三人犯有盗窃罪一案,上千群众自发积极参与了庭审全过程。正式开庭后,审判长王俊首先询问核准了被告人的身份,被告人逐一回答了审判长的提问,表示不申请回避。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三被告人均表示认可,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应当承担刑事处罚。庭审中三被告人均表示十分后悔,希望法官从轻处理,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此次庭审经过合议庭合议量刑后,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现场观摩的群众纷纷表示,在山区农村,没有这样直观感受庭审的机会,庭审下乡的方式让法院工作和审判活动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参加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既受到了法制教育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希望以后法院能够多开展这样的下乡活动。
据统计,今年以来盐津法院已经开展“庭审下乡.以案释法” 活动9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