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02
6月底,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意外收到来自外省的一封感谢信,信件中当事人并不只是感谢承办案件的法官,而是感谢了该院的院领导、立案庭、普洱法庭、执行局、财会室等给予她帮助的法官,让她在失去亲人后找回了继续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侧面反映出了该院立案、审判、执行、诉讼费退费一条线为民服务的取得的实效。
2012年1月17日,当事人黄某的丈夫吴某从昆明乘车回老家,途径盐津县时发生车祸,黄某从此失去了心爱的丈夫,家庭失去了靠山,无助的她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但为了儿子能顺利完成学业,她走上了维权之路,来到了盐津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立案开始,她得到了该院团队式的帮助,立案庭的杨法官耐心开导、热情接待、快速立案、快速分案;普洱法庭的刘法官积极鼓励、及时开庭、及时下判;执行局的杨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高效执行。信中还特别感谢院领导带领了一支作风扎实、为民服务的法院队伍,感谢了财会室的廖春梦法官,给她端上一杯热乎乎的开水,耐心倾听她的诉说,不厌其烦的进行劝解,每位法官常人般的举动温暖了一颗脆弱的心;各部门干警对她的帮助使她有了再走千里路的支持。
据了解,盐津县人民法院近年主力打造“暖民心、顺民意”法院,每位干警都会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宽以待人,热心帮扶、耐心劝解,让矛盾纠纷“有来无回”。提高了该院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更好的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