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2016年3月29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深入豆沙镇石门村检查指导精准扶贫的相关工作。
李劲松一行首先到达豆沙镇石门村的“盐津卓远魔芋有限责任公司”,实地了解该公司的发展规模及生产销售等情况,据公司的法人姚顺刚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18日,主要从事魔芋的收购、魔芋精粉加工及销售,现拥有在职员工80人,均为当地农民, 年均生产加工魔芋精粉1500吨,年产值约7000万人民币。公司目前主要困难是魔芋种子的选购和资金的紧缺。李劲松顾不上休息,随后又驱车来到石门村“盐津竹银华山野菜有限公司”,了解该公司生产销售和发展规模情况,公司法人骆天益介绍,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5年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南博会、农博会等。主要产品“摩崖”牌清水笋系列 , 产品销往北京、昆明、四川等地。公司现有员工32人,均为当地农民。年加工竹笋1400余吨,销售收入1500余万元。公司目前的困难是缺少资金。
李劲松听取两位公司的法人介绍后认为,在检察机关挂钩扶贫点石门村设立的这两家公司,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其规模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在深加工上下功夫。最后建议豆沙镇党委政府,一要抓住盐津县最近在精准扶贫方面出台的有关发展产业优惠政策,要积极的想法争取在政策的资金支持上帮助两家公司;二以两家公司作为当地龙头企业在精准扶贫中逐步构建公司+农户模式,积极为该村扶贫户提供就业机会,力争早日脱贫。另外,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关系,帮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